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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率先在全国系统部署开展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遴选工作
为落实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密切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民意直通车”作用,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为《江苏省耕地保护条例》《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自然资源重大立法提供有力支撑,近期省厅在全国系统率先开展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遴选工作。
全省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遴选是继去年省厅在全国系统率先出台《江苏省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管理办法》之后的实践举措。
在准入门槛上全省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应当具备依法治理基础较好、有较为丰富的制度建设经验、先行先试等创新成果突出、有相关立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自然资源立法积极性高,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区域、领域代表性等条件。
在程序设计上立法联系点遴选采取自主申报、公开评选的方式进行,省厅将邀请自然资源部法规司、省人大法工委与环资城建委、省司法厅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在充分考虑区域、领域代表性基础上以总分优胜方式选定。
在保障机制上省厅将召开第一次全省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座谈会并授予“江苏省自然资源立法联系点”牌匾,并在立法调研、法治培训、年度考核、工作交流等多方面予以统筹支持。
我省系统将通过“制度+基地”模式,加快建立健全符合我省系统实际、具有我省系统特色的自然资源立法新模式,以省市县三级合力进一步探索创新自然资源立法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为在全国系统率先完成新形势下省域自然资源法治体系的总体布局提供强大助力。(厅法规处)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